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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获2018年提前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72万元
时间:2018-01-22 来源:市农办
  2017年12月27日,省财政厅、省扶贫办下发了《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(扶贫发展)的通知》(浙财农【2017】120号),根据《通知》,我市共获得2018年提前批中央专项扶贫资金(扶贫发展)5072万元,占浙江省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524万元的34.92%。此项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,主要用于扶持我市光伏小康工程、农民异地搬迁、产业发展、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、来料加工项目、扶贫小额贷款贴息、资金互助会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项目建设。(市农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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